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总行行长公告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总行行长公告
乌海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一座新兴工业城市,地处黄河上游,处于华北与西北的结合部,“蒙宁陕甘”经济区结合部和沿黄经济带中心,是国家“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呼包银榆经济区重要节点。乌海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素有黄河明珠、乌金之海、葡萄之乡、沙地绿洲、书法之城、赏石之城等美誉。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乌海银行总部位于乌海市,成立于2006年9月,是内蒙古第三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23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19.1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72.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0.04亿元,分支机构36家。乌海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广大市民”的市场定位,积极履行地方城商行政治、经济、社会责任,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管理理念,综合运用多元化产品和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选聘职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聘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1名。
二、选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与选聘职位相称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素养。
3.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善于开拓业务、有效防控风险。职业操守、职业信用、个人品行声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4.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廉洁、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中国公民,不具有双重国籍或移民身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类专业优先。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2周岁。
4.从业经历要求: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3年以上)。
5.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2023年末资产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总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
6.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有犯罪记录或被列入行贿人信息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选聘职位的情形;
9.《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选聘职位的情形;
10.其他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4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乌海银行官网(www.wuhaicb.com),按要求的报名步骤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乌海银行市场化选聘行长报名表》(附件1)《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将填写完整后的“报名表”、签字版《个人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wuyinhr@sina.cn邮箱。邮件主题“应聘职位***(姓名)”,请勿重发。
(2)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和《个人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已经聘任的,立即终止聘任协议并追回已发放薪酬。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根据选聘职位基本条件及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履历分析。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核实应聘人员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曾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金融违规、媒体信息、个人红黑名单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组织测评环节。
(三)组织测评
测评主要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及素质、从业经历等,依据测评情况进行排名。
(四)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情况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并根据测评情况排名进行递补。考察中如发现考察人选均不适宜担任选聘职位,取消本次职位选聘。
(五)确定拟聘人选
与考察合格人选协商沟通业绩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聘期及管理方式等内容。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聘任手续。
(六)聘任签约
按照“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原则,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个人手机短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取消智能手机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任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四)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乌海银行行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选聘工作,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3-*******、0473-*******
监督电话:0473-*****(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乌海银行行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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