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车辆维修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车辆维修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车辆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024-JQZCYX-F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

某部车辆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QZCYX-F3001

三、服务内容

1.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1家车辆维修机构为我部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相关服务内容,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具体车型见谈判文件。其中小车维修取消4S店要求(不是4S店不影响报名,该要求作为加分项,分值比重为4%)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起1年。

3.供应商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类似表述,具有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

4.供应商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维修车间、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5.供应商实际经营场所(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维修网点(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距离保定市涞源县30公里内,须附高德地图导航截图,提供上门维修服务。(30公里的距离要求不作为资格性条件,仅作为扣分项,分值比重为2%)。

6.预算:60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三)发售方式: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所在地县级(含)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

4.维修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维修场所租赁合同不得少于1年):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现维修场所距离服务点距离截图。

(四)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主题备注公司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我部收到报名资料后发售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套零元,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先生,181*****274

纪检监督:束先生,156*****780

,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北京市,丰台区,保定

标签: 车辆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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