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儿童乐园招标公告

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儿童乐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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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儿童乐园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审批【2022】12号、连发改审批〔2022〕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唯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标准足球场、400m田径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健身步道、青少年健身中心、儿童乐园及水上乐园、健身路径、公厕、景观绿化以及其它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水电安装、装修装饰、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其中:智慧体育设施、器材,儿童乐园及水上乐园等成品游乐设施由业主单位另行采购安装,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2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 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第三条、(一)、(三)规定,可以设置一项目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3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41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儿童乐园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还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运动场地还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2018、《体育用人造草》GB/T*****-2019、《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6部分:田径场地》GB/T *****.6-2020、《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GB/T*****-2020、《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等国家、地方最新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体育公园或游乐园项目的建设(建设规模为 4.5 万平方米及以上);2.投标人提供的体育公园或游乐园项目业绩中至少包含以下场所的其中一项:(1)多功能运动场(含11人制足球场和400m标准塑胶跑道)(2)儿童乐园(3)大中型运动场(规模标准详见附件1所列举的四种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6 00:00:00至2024-04-08 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4-0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中山路56号(连城大酒店3号楼四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895189*****870,传真:/

联系人:马安平 、邓兴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唯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万星电影广场C栋645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1*****892,传真:/

联系人: 邓秀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

电子签章授权书.jpg

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pdf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doc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儿童乐园)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rar

招标正文.doc

附件1.docx

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儿童乐园预算(招标).rar

标签: 智慧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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