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片区分公司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邀请书
黔江片区分公司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邀请书
黔江片区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邀请书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黔江片区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2.2 采购内容:提供日常顾问服务和诉讼服务,其中日常顾问服务指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及辖内各县分公司(秀山县分公司、酉阳县分公司、彭水县分公司、石柱县分公司)所开展的业务、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及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等;诉讼服务指经专项委托后,为黔江片区分公司及辖内各县分公司的诉讼、仲裁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执行案件、引诉纠纷等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3 最高限价:
(1)日常法律顾问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6万元/年。
(2)民商事、行政案件代理服务费限价: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折扣率,最高限价折扣率:80%。
2.4 服务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并有提供顾问和代理服务的能力。
3.2 投标人在重庆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5 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磋商有关说明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到黔江邮政综合办公室302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4.2磋商文件领取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17:00时止。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4.3.1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领取期内,供应商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北段777号)办公楼302办公室领取磋商文件。
4.3.2非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领取期内,供应商通过QQ线上领取(QQ**********)。
4.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北段777号)办公楼302办公室。
4.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09:00。
4.6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09:00。
4.7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4.7.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到响应文件地点。
4.7.2邮寄递交:请供应商注意快递资料到达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2.1内层封套的封装按正常递交响主文件封装进行。2.2外层封套装入内层封套及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4收件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北段777号)办公楼302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片区分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23-********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武陵大道北段777号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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