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题汇报片”暂定名采购询价公告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题汇报片”暂定名采购询价公告
现就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题汇报片”(暂定名)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题汇报片”(暂定名)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内容: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围绕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6大任务、18项举措、5项重点工程,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视频记录,并形成专题片及汇报片。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周期:2024年3月-2026年9月(跨度三年),对创建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拍摄。
2.项目成果:①时长10-15分钟左右专题汇报片1部(具体时长视成片效果确定);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提供不少于2个阶段性汇报片;③视频要求中文配音,并配中英文双字幕。
3.拥有黄山市域范围内徽州古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对完整的素材(无版权问题);
4.须完成业主单位指定的所有内容拍摄。
三、供应商相关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三)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及机械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四)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承包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询价文件提交时间、方式
提交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日。
提交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照资格要求条件于指定时间前提交报价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密封后直接递交或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所述地址。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琳
联系方式:0559-*******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2楼20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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