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法制公园制作法制宣传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法制公园制作法制宣传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法制公园制作法制宣传墙 批准文件编号:海区财购准字【2016】299号 采购文件编号:HQZCG2016-G1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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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法制公园制作法制宣传墙 | 1 | 见招标文件 | 432156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4、项目组成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5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等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非企业法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党政大楼四楼430室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02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民服务中心608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02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民服务中心608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 | 乌海市海勃湾区区政府党政大楼430室 |
邮政编码 | : | 016000 |
联系人 | :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乌海市海勃湾区财政局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 开 户 行 | : | 乌海银行西湖支行 | 账 号 | : | ****************6750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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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 |
地 址 | : | 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 |
邮政编码 | : | 016000 |
联 系 人 | : | 郭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
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