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产建年塔北塔中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年塔北塔中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6年塔北塔中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ZY24-XJT13-FK03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加快油气田产能建设,保障前线生产物资及时准确供给,强化现场物资集中统一管理,避免造成物资损耗、丢失、质量受损,确保生产正常运行,设立塔北、塔中2个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点。其中,塔北临时生产存放点位于沙雅地区跃满转油站附近,面积不小于4945平方米(常温库≥260平方米、恒温库≥35平方米、料棚≥370平方米、料场≥4280平方米),货物吞吐量15万吨;塔中生产物资存放点位于塔中100公里附近,面积不小于7985平方米(常温库≥260平方米、恒温库≥35平方米、料棚≥370平方米、料场≥7320平方米)货物吞吐量10万吨。现需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2024-2026年塔北塔中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2.2 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

在合同期限内,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塔北塔中生产物资提供临时存放管理服务:

为塔中、塔北项目部提供统一、集中、快捷的物资保供服务,确保前线物资合理调配,盘活库存物资、资金,避免造成积压浪费,增加库存。塔中、塔北物资库房建立后,有力保证塔中、塔北项目部生产物资及时供应、快速周转、安全完好、合规管理。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

仓储管理中的物资出入库、调配、装卸、搬运、保管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主要有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仓储服务质量要求》、《物资仓储主要基础资料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规范》、《仓储拣选设备管理要求》、《仓储劳动安全管理要求》、《物资仓储管理技术规范》、《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等级规范》等,并符合下列要求:(1)材料员能够熟练操作塔里木油田ERP系统、物资管理平台、井场物资动态管理系统等物资管理系统;(2)材料员了解大部分钻完井、地面工程设备的名称、作用等常识;(3)库房保管员熟悉库房物资的保管规定及操作流程;(4)库房地理位置要满足塔里木油田塔中、塔北勘探开发长远计划。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所辖探区内中标人提供的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点,主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2.5 标段划分:否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 人员要求

拟对本项目塔北、塔中2个存放点分别投入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人员各至少1组。

每组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至少包括:材料员1人、保管员1人与操作员2人。其中,保管员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1,操作员至少有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N1。

同一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服务组、同一存放点、不同服务组及不同存放点兼职。

资料提供形式:(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N1扫描件;(3)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带网址),缴费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

● 设备要求

拟对本项目塔北、塔中2个存放点分别投入用于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的设备各至少1组。

每组用于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的设备至少包括:2t及以上吨位叉车1台、50t吊车1台、5t多用机1台、0.9t及以上双鹰嘴抱桶器1台。

资料提供形式:(1)叉车、多用机提供设备铭牌照片、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2)吊车提供设备铭牌照片、设备照片、登记证书扫描件;(3)0.9t及以上双鹰嘴抱桶器提供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 场站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塔北、塔中每个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服务存放点,应具备:料棚1栋、常温库1栋、恒温库1栋、料场1块。或者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建成能够满足塔北、塔中生产要求的场站,完整的生产物资临时存放管理的设备1套。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人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有效完整的临时用地合同扫描件或投标人与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合同扫描件;(2)存放点的现场实际照片;(3)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生产物资仓储管理服务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单位、服务时间);(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业绩的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组成要求: / 。

●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1-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

● 其他要求 :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16日08:00至2024年03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15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

邮 箱:*********@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新疆,库尔勒市,阿克苏地区,阿克苏,0996-,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物资 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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