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户通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户户通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户户通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户户通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户户通道路工程
2.2地 点: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
2.3工程概况:路床整修碾压,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54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的合格工程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9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项目经理要求: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等相关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备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宁县涧口乡院东村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联 系 人:卫先生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158*****263 电 话: ****-********
2016年5月9日
标签: 通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