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社区兴民路028号
联系人及电话:陆声浪0776-*******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二)采购内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金额******.04元,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四)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克长乡海长村安飞屯。
(六)质量要求:按质按量,满足设计要求。
(七)资质要求:工程类或户外广告安装类等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e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ecgp.gov.e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设计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
报名须携带: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二)资质证书(盖章)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章)
(四)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七)项目经理证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八)投标报价书(报名单位自带硬盘到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拷贝工程量清单)。
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对实施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4日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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