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如果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或在自己公司进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邮箱地址: ddhdz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