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辆段月山至济源汽车业务外包二次询价公告
焦作车辆段月山至济源汽车业务外包二次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焦作车辆段月山至济源间职工班车业务外包 | 辆/趟 | 61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1、中标人负责接送业务产生的车辆保养与维修、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路桥费、停车费、燃料费、违章处理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焦作车辆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本条运输线路经营范围并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
3、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须附声明)。
4、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3月19日17:00时前“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请于2024年3月21日9: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并以快递(密封)邮寄形式送至焦作车辆段技术科(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提交时间以收到快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项目中分包物资按询价标段分别报价,包件中物资明细有预算单价要求的,不允许超预算单价,不接受超预算、包件拆分报价。
4、投标人应将报价通知书资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通知书将不被接受。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焦作车辆段技术科。
6、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靳工 0391-*******
邮编:******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月山二号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技术科202。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供货要求:
1、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2、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焦作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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