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地下停车场设备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地下停车场设备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119H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经赤峰市红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红发改字【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下停车场设备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
三、招标范围及数量:
招标范围:平面移动式机械式停车设备(约140个车位)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和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参数:
(1)停车库类型为:智能化平面移动类立体停车设备。
(2)升降驱动方式:电机加链条;
(3)适宜停放车辆尺寸:车长5300mm×车宽1950mm×车高(1550mm)2050mm×车重2350kg
(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或招标方提供的土建图纸做出合理的布局图)
(4)设备搬运器采用第三代技术机械手抱夹式存取车交换方式;
(5)存取车操作方式:触摸屏+刷卡方式。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计划投资额:1068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商投标;
6.2 具有ISO90001、ISO14001、GB/T28001认证证书;
6.3 具有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和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
7.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2)生产制造许可证及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6)ISO90001、ISO14001、GB/T28001认证证书。
7.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4楼报名室有偿获取。
7.3报名联系人:杜小伟 157*****2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4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桥北
联 系 人:杜小伟 电 话:157*****222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联 系 人:郭义新 电 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48
联 系 人:高志新 电 话:****-*******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5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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