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及皮卡车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及皮卡车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专用设备及皮卡车采购(YLCG-2016GK-048号)
二、采购人: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
联系方式:133*****322地 址:新疆伊宁市
三、招标内容:标段一:专用设备 1批;标段二:皮卡车 11辆;
四、采购预算:标段一:134.2760万元;标段二:195.340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投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证明原件(标段一必须提供:GPS、太阳能诱虫灯、打孔注药机、车载式高射程喷雾喷烟机、背负式不锈钢弯管烟雾机、背负喷雾喷粉机);
(8)国家3C强制认证原件(标段一必须提供:车载式高射程喷雾喷烟机、背负式不锈钢弯管烟雾机、背负喷雾喷粉机);
(9)投标供应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投标供应商在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申请查询时,应提供统一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八)】;
(10)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数据U盘1个(文件格式必须为PDF格式);
(11)投标人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公告中资质要求应与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一致
六、招标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取得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新二路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3)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在采购中心121室领取《供应商登记卡》直接到我中心招标大厅多媒体一体机(触摸屏)刷卡拷贝招标文件(须自行携带U盘,免费拷贝;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可直接交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的银行帐户:
全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500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支行
八、资质审查开始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过期作废;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过期作废;
十一、开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厅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新二路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本项目联系人:娜孜拉.江哈布尔 联系电话:****-*******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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