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基础信息
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基础信息
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执法机构和岗位
一、行政许可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许可和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行政许可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植物保护部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焦莹、霍鹏祥)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焦莹、霍鹏祥)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 、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周克华)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20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15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白鱀豚等)和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鱀豚等)的初审;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水产部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刘静、邢界峰)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刘静、邢界峰)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张照喜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0.5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1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农机安全部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张宁、徐超)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李庆慧、李水云)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 、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仇度明)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受理;
②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⑤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⑥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⑦办理时限为1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⑤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⑥办理时限为1天;
⑦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于宁、贾建华)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任爱国、张向阳)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 、成丹 )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李玉孝)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1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3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事项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任爱国 、于宁)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任爱国 、张向阳)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 、成丹 )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李玉孝)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1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20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向无疫区输入(过境)易感动物或动物产品审批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任爱国、于宁)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任爱国、于宁)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吴子洋、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李玉孝)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1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3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1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饲草草种经营许可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生产科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孙伟、刘倩倩)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荆荣坤、王延春)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3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机构,由审核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7天;
⑧立卷归档。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3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二、行政确认
农机事故认定与复核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农机安全部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张宁 、徐超 )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李庆慧 、李水云 )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决定岗位:(决定人:仇度明)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予以行政确认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行政确认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行政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⑤送达行政确认书;
⑥办理期限为2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④发现行政确认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⑤写出拟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合法性复核岗位审查;
⑥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⑦办理期限为2天。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审查岗位制作的行政确认是否公正、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对报送行政确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定;
②重大的行政确认事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签发行政确认书。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确定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推广科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党超、彭淑梅)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王斌、党超)
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室
合法性审查岗位:(合法性审查人员:吴子洋、成丹)
决定机关: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予以行政确认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行政确认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行政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⑤送达行政确认书;
⑥办理期限为七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④发现行政确认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⑤写出拟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合法性复核岗位审查;
⑥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⑦办理期限为十四天。
(3)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审查岗位制作的行政确认是否公正、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时限为2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对报送行政确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定;
②重大的行政确认事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签发行政确认书。
三、行政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质量安全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质量安全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质量安全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质量安全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食用菌菌种质量的监督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种子事务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的安全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农机安全部
2.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531——********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四荒开发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农村规划发展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水产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对增殖放流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水产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水产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对进口兽药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新兽药临床试验的监督检查;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的监督检查;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及饲料经营者监督检查;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兽药饲料部
2.岗位职责
(1)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切实落实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检查和现场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移交行政执法机关;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防疫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从业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防疫科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检查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生产科
2.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行政检查由各镇街兽医站和畜牧中心生产科负责。每月对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2)各镇街兽医站每月定期对辖区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检查,对生产、出售台账进行检查,并对经营场所、配置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畜牧中心生产科不定期对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临时检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各镇街兽医站每月将检查记录交至畜牧中心生产科,由生产科统一存档。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生产科
2.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行政检查由各镇街兽医站和畜牧中心生产科负责。每月对生鲜乳生产、收购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2)各镇街兽医站每月定期对辖区内的生鲜乳生产、收购企业进行行政检查,对生鲜乳生产台账、收购台账、消毒记录、设备清洗记录、留样记录等“七表一单”进行检查,并对生产车间、化验室及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畜牧中心生产科每月选择不同的生鲜乳生产、收购企业进行临时检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各镇街兽医站每月将检查记录交至畜牧中心生产科,由生产科统一存档。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畜产品地理位置的监督检查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畜安办
2.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
(2)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移交行政执法机关;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报告备案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部
2.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的合法性;
④对年度报告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跨省引进饲养动物,输入无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的报告备案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部
2.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的合法性;
④对报告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动物诊疗机构年度报告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部
2.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的合法性;
④对年度报告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⑤审核无误后,在中国兽医网内进行登记。
执业兽医执业情况年度报告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部
2.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的合法性;
④对年度报告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⑤审核无误后,在中国兽医网内进行登记。
对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对养殖和上市前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1. 实施机构:济南市章丘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兽药饲料部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抽检计划,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抽检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临时提出抽检计划。
(2)根据抽检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抽检计划。抽样人员应熟悉兽药、饲料管理法规,具有专业知识,掌握抽样工作程序和抽样操作技术。抽样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向被抽样单位活个人出示抽样任务书。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移交行政执法机关;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执业兽医备案
1.执法机构和岗位
实施机构:动物卫生防疫部
2.岗位职责: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即可予以备案。对提交材料不全或真实性存疑的,应当退回备案申请,并说明情况,要求补充或更正备案材料。
(2)审核通过后,申请备案人员可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打印《执业兽医备案表》,并签字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执业兽医备案表》办理意见一栏签署“已备案”并加盖公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