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标段二
海东市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标段二
海东市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东市湟水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具体为80个入河排污口标牌补建,180个排污口视频监控。10套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38个排污口流量实时监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93*****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16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2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3)(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4号 | 地 址:地址1: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迎宾路(华润燃气公司隔壁)地址2: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22 号地矿 C 座 8楼 809 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柴女士 |
电 话:0972-*******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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