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梁子镇集镇污水管网(外环路段)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XX-202403-G0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梁子镇集镇污水管网(外环路段)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9.756328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粱子湖区梁子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79.7563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梁子镇集镇污水管网(外环路段)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梁子镇集镇污水管网(外环路段)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
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3)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和只承担本工程
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4)供应商须近三年完成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S0M01栋1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S0MO1栋18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X-202403-G017
2.项目名称:梁子镇集镇污水管网(外环路段)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79.756328万元
5.最高限价:179.756328万元
6.采购需求对梁子镇外环路段集镇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
7.工期:45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
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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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3)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和只承担本工程
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4)供应商须近三年完成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时。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S0M01栋18楼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资格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须装订成册,原件经核查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湖北路1号
联系人:宋博
电话:139958245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先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S001栋18层
联系人:阮工、叶工
电话:15527021409
1008A
电子邮件:1914176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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