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83a0b21-13a9-4c54-b6c7-9d9d26b96b28
资金来源: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f83a0b21-13a9-4c54-b6c7-9d9d26b96b28
建设规模: 1、新建豆腐园区外侧道路截污管DN1200共计1.2km;2、对西山路、喜燕街、祥和街、汇源路、龙泉路、屏阳路、凤凰路、焕文路共8条路进行雨污混错接节点改造。f83a0b21-13a9-4c54-b6c7-9d9d26b96b2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8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杨伟斌
办公电话: 137*****92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许潇霞
办公电话: 184*****808 移动电话: 184*****8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40**********
标段名称: 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08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44.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的设计(含石屏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及本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⑴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⑵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审查资料。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标段中投标。⑸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作。⑹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⑵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⑶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2021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企业无此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⑴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⑶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各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⑷施工企业其他主要人员证书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专职质检员持有上岗证、④标准员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⑸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承诺书(施工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14 17:45:1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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