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阳原农光互补、保定阜平20万千瓦光伏等6个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阳原农光互补、保定阜平20万千瓦光伏等6个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阳原农光互补、保定阜平20万千瓦光伏等6个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新建珠海高栏一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荷包岛以南海域,场址面积约74平方公里,中心离岸距离约47千米,水深介于31米~36米之间,风电场规划容量为50万千瓦。

2.1.2招标范围: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涉及本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前技术咨询、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批、专题报告的评审及会务等内容。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项目场址部分、送出工程及陆上工程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表中所列工作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清单详见附表。

序号

工作内容清单

完成时间(含评审/备案)

备注

前期技术咨询服务专题

/

1

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及报告编制

/

2.1

风电场中地层剖面探测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2.2

风电场海底管线及障碍物探察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2.3

风电场岩土工程勘察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2.4

海上风电场海床测量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2.5

陆上集控中心岩土工程勘察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2.6

陆上集控中心地形测量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3

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及报告编制

/

3.1

冬、夏季全潮水文观测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3.2

波浪潮位潮流周年观测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3.3

潮汐潮流(统计、数值、设计潮位、风暴潮等)
专题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3.4

波浪(统计、数值、设计波浪等)专题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3.5

泥沙与海床稳定(动力地貌、数值等)专题及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4

风资源评估服务

合同签订后13个月完成

5

其他专题报告编制

/

5.1

台风影响论证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

5.2

风机选型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5.3

风电场内集电海缆选型设计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5.4

海上风电场整体冲淤试验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5.5

风机基础设计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5.6

风电场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5.7

海上升压站设计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5.8

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初稿,初步满足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要求。测风满1年后1个月内提供完整报告

5.9

海上风电场海缆登陆方式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前期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咨询

/

1

海底电缆路由专题

/

1.1

海底电缆路由桌面专题报告编制及相关手续办理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1.2

海底电缆路由勘察及报告编制

项目核准后2个月内完成

2

海域使用论证专题

/

2.1

海洋环境现状调查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2.2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相关手续办理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满足项目用海预审要求

3

海洋环评专题

/

3.1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3.2

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路由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4

用地预审专题

/

4.1

用地预审办理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4.2

海上风电场陆上控制中心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4.3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5

军事影响专题

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项目第一次开工所需军事意见的取得

6

其他专题报告编制

/

6.1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6.2

通航安全分析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6.3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论证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6.4

核准申请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5

安全预评价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6.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6.7

陆上集控中心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6.8

陆上集控中心水土保持分析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6.9

陆上集控中心地质灾害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

6.10

压覆矿产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11

文物古迹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12

白海豚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13

海上风电场飞行航线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14

海上风电场防洪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6.15

海洋牧场专题研究报告

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

7

接入系统类专题

/

7.1

输电规划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7.2

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
(含一次、二次、输电路径选线报告)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7.3

电能质量评估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7.4

过电压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7.5

无功补偿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7.6

次、超同步振荡专题报告编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以上服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包括报告编制及修编、组织评审会会务、评审及取得评审意见及主管部门批复的一切相关服务(含协调各级主管单位)。(上述所列专题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未列、投标人根据以往同类项目经验认为应包含的内容。)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至履约完成。全部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服务应能满足项目核准及项目开工进度的需要,具体开展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2024年5月前完成核准,2024年7月前取得军事意见、取得立项和投决批复所需的全部资料,2024年9月前具备开工条件。

2.1.4项目地点:广东珠海。

2.2 其他:本次招标项目由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待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三方协议将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新成立的海上风电项目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万千瓦及以上的国内海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或前期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合同2份,且为已完成/已竣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已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独立承担的国内20万千瓦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或前期技术咨询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设计人员未按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或不满足标注★号专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0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陆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华夏路49号腾越大厦(北塔)27层

邮 编:******

联 系 人:崔贺洋

电 话:010*****01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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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光互补 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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