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招标公告

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GXJLHJG********)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GXJLHJG********)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委托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 项目编号:GXJLHJG********

二、项目基本概况:1、经营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推行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

2、投放数量: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供求状况,年内拟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45辆。

3、 选用车型:①.拟新增投放出租汽车为三厢五座(可用燃油,提倡使用电、汽混合新能源)全新小轿车,发动机排量在1.6L以上,提车价格在人民币8万元以上,技术参数标准不低于现行出租汽车车辆;

②.车身颜色。中标企业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外观颜色、顶灯图案可以根据企业品牌需要由企业自己选择,并报县运管局审定;

③.符合现行节能环保要求;

④.新增出租汽车客运标志齐全有效;

⑤.统一配备GPS车载终端盒和具备打印功能的税控计价器;

⑥.设置防暴防抢安全设施。

4、投放方式:出租汽车运力投放采取一次规划,逐年投放的方式,计划2016年投放45辆,今后根据社会发展和城区人口增长速度确定投放数量。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经营企业,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运营。

5、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应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区范围内经营。

6、运营期限:出租汽车运营期限为八年,首期许可为四年,本次经营期限届满,企业需要续营的,由企业按规定提出申请,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1〕463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2〕105号)等文件规定,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的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及驾驶员的信誉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续营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通过本项目之前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5月9日—— 2016年5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楼)购买,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购买招标文件时注意事项: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持下列材料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PPP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函。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0日15点00分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楼)截标,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缴纳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支行,银行账号:****************6。

八、(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池东江分理处 银行账号:20-***************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路150)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139*****005

十、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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