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新材料25万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1套DCS-国内标采购招标公告
巴陵新材料25万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1套DCS-国内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陵新材料25万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1套DCS-国内标(WZ********-3815-2418-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巴陵新材料25万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1套DCS-国内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集散控制系统\输入9000-*****点 输出4001-5000点 42台操作站 6台工程师站 | 1.00 | 套 | 包1-巴陵新材料25万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1套DCS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在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功能齐全、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 、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3.1.7 DCS系统I/O点数按照系统信号清单中的配置点数设置,投标人应按要求考虑安装余量(1、每套控制机柜必须留出20%以上的扩展安装空间用于安装I/O卡件;2、每个安全栅柜或继电器柜里安全栅或继电器必须留20%安装位置备用;3、连接电缆的数量应按系统配置数量的20%考虑备用;4、隔离安全栅、隔离器、继电器应按系统配置点数成套设置(对应的每个卡件数量应配齐);5、外供电源及系统电源故障报警分别接入 DCS,报警点不占用系统余量点)。 3.1.8 DCS系统应具有开放性网络结构,支持OPC开放标准,支持HART 通信/现场总线通讯,操作和工程技术环境标准化、综合过程自动化与工厂信息化、高可靠冗余、具备在线扩容能力。 3.1.9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整套DC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投标人必须是DCS系统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10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3项国内石油化工工况 DCS 的供货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1.单个工程 DCS 硬件 I/O 点超过 *****点;2.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产品(硬件和软件为正式发布版本)。卖方应提供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I/O 点数等基本配置情况,合同签订时间等)和清晰且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上述资料如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者无法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1 网络设备(如交换机、RJ45 连接件等)必须采用工业级产品,保证长期可靠使用;交换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需通过光纤通信,应采购具有光口的交换机直接连接; 所有交换机应具备网管功能。 3.1.12 控制器支持最快扫描周期小于等于50ms,每套控制器可带I/O 点数应≥2000点,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3.1.13 网络设备必须采用工业级设备并在石化项目有成功应用业绩。DCS 系统交换机之间使用光纤通信时必须使用交换机光纤模块或接口直接光纤通信,不允许使用光电转换器。 3.1.14 所有子系统的估算负载不应超出该子系统能力的40%。在装置正常操作时,任一通信子系统或计算子系统都不应超出其可用资源(如存贮容量、扫描周期等)的40%,并提供这些计算数据。 3.1.15 卖方提供的DCS系统应具备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策略及措施,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的配置方案,并附网络拓扑图;同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及《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安全通用要求提供等保定级评估报告,按等保二级结果制定安全策略及措施,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卖方提供的DCS 系统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能够取得等保二级评估报告。 3.1.16 控制站的所有的控制器、I/O 模件、通讯卡件、系统电源等应达到ANSI/ISA-S71.04G3 防腐标准规定的要求。 3.1.17 本工程聚合反应为间歇式反应,须在DCS平台上开发多套顺序控制程序,顺序控制程序的开发由买方负责,但投标人应承诺成立一个专门技术小组负责解决买方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负全责。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6日 8:00时至2024年3月2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4月08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西一路139号1幢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中石化上海招标中心 | |||||
邮 编: |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宏 | 联 系 人: | 陈龙昊 | |||||
电 话: | 电 话: | 021-******** | ||||||
电子邮件: | lih.sh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chenlh@sinopec.com | |||||
2024年3月15日 | ||||||||
招标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