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询价公告重

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询价公告重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拟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工程内容:详见需求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 ******

施工周期: 15 日历天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公司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有沥青生产及销售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五)不接受在我校有未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未完成工程项目指未完成项目合格验收)。

三、投标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商务报价;企业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PDF打印版)、信用中国(导出的PDF打印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组织计划;服务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说明,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一式三份,A4纸顺序密封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 3 月 22 日8:30-9:30时段递交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第一办公楼112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不支持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上2项原件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五、合同办理期限

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视为放弃中标。

六、成交标准

由采购工作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满足资质和要求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 //www.gxstzy.cn发布。

八、业务咨询

投标人可以自行勘察现场,需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后勤处 徐老师 ,电话: 189*****662 。如需了解招标事宜请联系我校招标采购中心 喻老师 ,电话:0772-*******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 3 月 18 日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拟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西区21#22#学生公寓楼至林业研学基地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工程内容:详见需求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 ******

施工周期: 15 日历天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公司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有沥青生产及销售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五)不接受在我校有未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未完成工程项目指未完成项目合格验收)。

三、投标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商务报价;企业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PDF打印版)、信用中国(导出的PDF打印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组织计划;服务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说明,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一式三份,A4纸顺序密封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 3 月 22 日8:30-9:30时段递交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第一办公楼112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不支持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上2项原件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五、合同办理期限

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视为放弃中标。

六、成交标准

由采购工作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满足资质和要求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 //www.gxstzy.cn发布。

八、业务咨询

投标人可以自行勘察现场,需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后勤处 徐老师 ,电话: 189*****662 。如需了解招标事宜请联系我校招标采购中心 喻老师 ,电话:0772-*******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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