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展厅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展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展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长春社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3
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展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元
最高限价:******.35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备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或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然后联系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前楼113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长春社区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8*****561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7日
标签: 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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