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比价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880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地址:宣化街200号;服务范围 1、负责院内环境卫生、室外消防通道及门前台阶的清洁工作。 2、负责生活区生活垃圾及其他物品的收集运送到垃圾站。 3、负责院区清洁、洗涤、消毒及清洁毛巾、扫把、拖把等清洁物品供应。 4、负责病床终末消毒清洁工作。 5、负责病房隔帘、全院卷轴窗帘清洁擦拭工作。 6、负责全院各区域台面、飘檐、棚顶的卫生打扫。 7、负责小广告清理工作、宣传板、灭火器的清洁。 8、负责地下室设备间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工作。 9.负责院区所有卫生间的清洁。 10.负责病区的被褥及床单的套装及拆卸。 11.公共区域的花卉代养。 二、中标人负责: 1、保洁用的垃圾桶和垃圾袋。负责公司清洁工的工资费用等。 2、员工的工作服及安全防护的劳保用品。 3、保洁所需的清洁工具、清洁剂、洗涤剂等。 4、病区储物柜的毛巾及扫把、拖把、可伸缩玻璃刷、墙刷(按院内感控消毒规定,分区域、分颜色并定期清洗、消毒、报废更换)。 5、负责自用的所有卫生保洁工具的维修费。 6、生活垃圾专用运送车12台(密封有盖),榨水车不低于12台,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入上述设备。 7、机械化保洁设备和工具(大型洗地机1台),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入上述设备。 8、室内玻璃的清洁。 9、负责保洁工作警示和公告牌的制作和清洁中现场的摆放。 10、清理小广告工具。 三、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 1、按时向中标人支付清洁服务费。 2、中标人需承诺不能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3、无偿向中标人提供清洁使用的水电(办公区域水电除外)。 4、采购人有权直接参与中标人的管理、监督,对不服从或不配合医院工作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 5、各病区的护士长有权对所属科室的保洁人员进行监管(包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对不服从科室管理的保洁人员,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6、每月对中标人的保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7. 因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新执业地点,科室及床位尚未全部开放,初期中标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人数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配置(初期服务人员不低于12人)。每月清洁服务费=本项目中标合同总金额/采购总岗位数(15)*实际服务岗位数。

服务周期: 109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00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18 13:18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21 09: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泽罡
联系电话: 180*****055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标签: 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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