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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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立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立工作指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机构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权力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开展环境行政答应和执法,不断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等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 4、配合开展法治督察。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配合、参与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按时按量提交了总结和佐证材料。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二)加强普法宣传,进步环保意识。
一是以生态环保教育“五进”“下基层”等活动为抓手,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围绕环保主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局志愿者积极开展“4.15”国家平安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扩展了环保宣传渠道,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环保有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四是积极征订《环境》杂志,送各重点企业学习,及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普及法律法规,为企业守法经营生产提供指引,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执法培训,增强执法才能。
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普法学法活动,指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结实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进步依法行政才能。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进步法律知识程度。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积极参与市、县组织的案卷评查,不断标准案件办理流程。三是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污染自动监控现场执法检查大比武,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程度。
(四)标准执法行为,落实依法行政。
推进挪动执法、“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针对饮用水地、自然保护区、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定期完成“双随机”检查工作;针对案件查处,我局严格执行“四个配套方法”,按照《行政处分法》和《环境行政处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办理,2023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针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进展改正,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行政处罚决定均通过全国环境行政处分案件办理信息系统进展填报,并通过信息公开网向社会进展公开,承受群众的监视。
(五)加强执法监视,进步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施行监视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实行包容执法,标准自由裁量权,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违法行为细微并及时纠正,实行“首次免罚”或依法从轻、减轻处分;二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情况,按照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我局没有执法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而受追责的情况;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视。加强日常监视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展;四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行政处分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分条款进展梳理,进展合理细化和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处分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六是推进生态赔偿、提升环境质量。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6部门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现了六大类案件全面覆盖,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2、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联动亟待加强。目前,我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积极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索赔意识不强、相关责任部门索赔能力不够、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对案件的把握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强。
4、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交融,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提升普法实效。
5、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采取自学、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重点发言与全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使全局干部能够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习促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开展,用工作实践检验法治学习成效,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破解工作难题、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过程。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执法。首先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加强综合执法,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做到权责一致。其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针对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在岗前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教育,上岗后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与开发,保证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专业性。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注重挑选与论证项目专业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参与论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的成效。
(四)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密结合,以《宪法》《民法典》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五)强化部门配合与司法衔接。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视检查和组织开展监视监测的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论。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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