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甘葫路交通恢复水泥招标公告
中交路建甘葫路交通恢复水泥招标公告
甘葫路交通恢复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甘葫路交通恢复项目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甘葫路交通恢复项目起点位于邓家桥终点原甘葫路 K61+430 处,与现有道路顺接;路线终点位于甘葫路野牛坪 2 号桥起始处,与现有道路顺接。甘葫路交通恢复项目为四级公路,设计车速为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桥梁隧道路段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本项目起讫桩号:K61+430~K62+330,区间长度 900m,主要工程量有:隧道566m/座(沈家沟隧道)、桥梁37.5m/座(沈家沟桥)、路基挖方1.99万方,路基填方0.05万方,路基喷锚防护2670.4㎡、路基挡土墙3203m3、底基层基层7306.2㎡、沥青面层*****.8㎡及项目内标志、标线等交安工程。 工程地点:四川会东县甘葫路交通恢复项目施工现场(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装部王硕联系,电话:156*****218)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内容水泥,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水泥 其质量必须符合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6)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三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整供货合同),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7日2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日2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月亮河河滨路1号 邮编:****** 网上咨询联系人:物装部 010-********-8411 项目联系人:王硕 156*****218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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