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第12包、第14包)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第12包、第14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拟对2016年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6年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

2.2招标编号:CFDHW********5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3.标包划分

标包

招标内容

数量

备注

12

JP70举高喷射消防车

1

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且具有与投标车辆一致的公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

DG54型多功能智能型登高平台消防车

1

JP18/PC18型多功能破拆消防车

1

DG32型多功能智能型登高平台消防车

1

14

消防宣传车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

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4.6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1659日至2016 5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报名并领取文件。

5.2 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实行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整,且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瑞涛 联 系 人:郑兰香 胡鹏

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

地 址:太原市前北屯路20号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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