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友喜医疗纠纷一案医疗损害
关于连友喜医疗纠纷一案医疗损害
1、案件编号:(2024)潞法五马诉前鉴字第17号。
2、鉴定事项:①被申请人对连友喜实施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进行司法鉴定;②如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与连友喜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③如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全国(山西省内机构除外)具有法医病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4.3.18——2024.3.23
5、联系人:纪亚钧0355-******* 139*****655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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