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呼吸器及气瓶、避火服、隔热服、防化服(国内品牌)招标公告
空气呼吸器及气瓶、避火服、隔热服、防化服(国内品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详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经营登记证明且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2.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配件(气瓶)应在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并提供证明原件。3.空气呼吸器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认可检验报告》、3C认证,提供涵盖投标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LA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以上认证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4.避火服、隔热服、防化服须提供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国家级或省级)。5. 2014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中石油集团公司内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无行贿犯罪记录。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2015年所投标物的销售业绩,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打印件为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5-10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5-16 17:00:00.0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一份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资料进行招标文件购买,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4.2 购买时间:自2016年05月10日至2016年05月16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 购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5号2#楼3011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4.4 文件售价:每个标段800元人民币,两个标段共计1600元人民币(现场现金支付)。4.5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4.6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7 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扫描签字盖章后发送至联系邮箱(wul2_cq@petrochina.com.cn)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6-02 08: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08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51号长庆宾馆第八会议室(以当天宾馆大厅指示牌为准),方式为现场送达。5.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恕不接受。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6-02 08:3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51号长庆宾馆第八会议室
地址: 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 邮编: 710018
联系人: 王平祖 韩媛媛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wzp6_cq@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xxxxxxxxxxxxxxx
账户名: xxxxxxxxxxxxxxx 账号: xxxxxxxxxxxxxxx
标签: 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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