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监控报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监控报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监控报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监控报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采购内容: 供货、运输、检验、试验、质保、维保、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1家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71元
??2.2招标范围:供货、运输、检验、试验、质保、维保、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网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能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信息保密相关规定;(5)具有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一级资质备案证或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6)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9)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 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5.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6. 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7.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9.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0.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1.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12.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8至2024-03-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08 09:30,地点为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大楼1110会议室(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 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于敏

联系人: 李亚欣
电话:

0317-*******

电话: 180*****9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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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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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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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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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营业用房 监控报警 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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