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关于扩项试剂耗材比价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关于扩项试剂耗材比价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近期需采购一批扩项试剂耗材(详见附件1),现向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比价采购,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8元(包干),人民币肆万捌仟零贰拾柒元捌角;

(二)合同签订期:在成交通知书寄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交付;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交付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所有款项。

(五)响应方须按照附件2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服务费、配送费等。在报价的同时,均需标注出各试剂耗材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供货周期等。

二、资格条件:

(一)响应方需具备本次采购试剂耗材的相应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

(二)具备履行本次采购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及专业人员。

三、响应材料的构成(详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清单。

四、比价规则:

(一)本次试剂耗材采购按照最低价成交原则,在本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当场拆封报价人比价文件;

(二)如第一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可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

(三)若最低报价供应商超过两家,由最低报价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直至选出最低报价供应商。

五、比价时间及比价文件的递交

(一)比价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即比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比价文件应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前递交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兴港中路台创园7号楼4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会议室。比价文件由报价人自行密封。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比价文件,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本中心联系方式:

(1)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兴港中路台创园7幢04A-05A;

(2)联系人(联系电话):魏先生(0591-********)。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中心此次采购。

附件:1.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扩项试剂耗材需求清单.xlsx

2.附件2:比价文件(范本).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2024年3月18日


标签: 扩项试剂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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