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关于征集租车服务商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关于征集租车服务商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租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租赁越野车(自动挡、近三年购置车辆)一辆,不含司机。租赁期九个月,租赁费控制价6700元/月。供应商需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汽油费1500元/月及车辆保险、维修维护的所有费用。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主业为汽车租赁业务,并能提供及时更换车辆的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或承诺;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7、供应商需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清单及服务响应(报价文件需注明报价车型、品牌、排量、车辆购置日期);
2、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要在2024年3月25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密封邮寄到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
六、其他说明
1、收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后,将由单位内部的评议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报价非唯一评价标准(参考车型、品牌、排量、车辆使用年限、租车服务业绩等);
2、评议结果在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落选单位不另作通知,不作解释;
3、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附中东巷16号四楼
邮 编:******
联系人:郭三旺
联系电话:0471—******* 136*****062
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征集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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