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学校自动售货柜公开招租
重庆市旅游学校自动售货柜公开招租
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租赁
公开竞价招租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旅游学校自动售货柜招租公开竞价
出租单位:重庆市旅游学校
招租邀请函
重庆市旅游学校公开竞价招租校内自动售货柜,欢迎具备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竞租标的:
注:
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中标人不得分零转租。在租赁期内,学校对中标人进行监督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合同可续签一年。
2.本项目租金,按季度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出租单位。
3.若学校新增校区,双方友好协商新校区自动售货柜投放数量,新校区租金参照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相关条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各校区同等履行合同。
4.本项目自动售货柜数量,根据出租单位实际需求,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增减,参照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相关条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自动售货机摆放台数、规格型号及安装位置须经学校同意,并仅限在学校指定地点摆放。
5.售货机的安装维护、食品安全、网络连接、电路保障、电费等费用缴纳等由竞标人全权负责。
二、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参加国有资产租赁竞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二)竞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竞标人能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能始终如一地提供安全卫生、物美价廉的奶品、饮品或食品,能始终如一地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打印盖章)。
(四)竞标人配送产品应有专门的车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送低温食品,竞标人须坚持冷链车配送;须提供竞标人货运车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同时需提供租赁冷链车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五)竞标人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配送时间,穿戴整洁,文明配送。竞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文明经营,承诺在规定校区不售卖高糖、高脂、高热饮品等食品,同时,竞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主要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自动售货柜主要销售饮料、休闲食品。竞标人至少提供1家饮料生产商或其授权商对投标商的授权书,以及至少1家休闲食品生产商或其授权商对投标商的授权书。授权书复印件须竞标人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竞标人有不得低于两个类似学校的售货机经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八)竞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市场监管局备案证明
三、报名及缴纳竞标保证金
①竞标人从单位基本银行账户在2024年3月28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直接划付至指定的竞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全称: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账号:500*****600*********-******;开户行:建行大渡口支行),并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单位缴纳旅游学校自动售货柜招租项目”,否则竞标保证金无效。竞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竞标人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未由竞标单位的基本银行账户划付或划付的竞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竞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②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
③竞标保证金有效期等同竞标有效期。
④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账的竞标保证金为无效竞标保证金,当场退还竞标文件。
⑤竞标人应将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竞标保证金进账凭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否则取消竞标资格。
2.竞标保证金的退还
竞标人应持《投(竞)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见后附件),待学校核实确实到账后,方能退还竞标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至各竞标人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请确保该账户为对公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若发现竞标保证金存在伪造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其他单位印章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质疑时间及方式
1. 质疑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17时前的国家法定工作日。
2.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单位,质疑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答疑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3月29日17时前的国家法定工作日。
2.方式:书面答复。
六、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
(一)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日 10:00 —10:30
(二)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委后二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4月1日 10:35
(四)竞标当日须携带的证件
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与竞标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格式)。
七、竞标文件
(一)竞标文件一式 壹 份。
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以下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须加盖鲜章,其中复印件的文件均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采购小组对竞标文件复印件真伪存在疑问,须现场核实原件的,竞标单位必须当场提供,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接收标书时将现场检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立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资格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A.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格式)(一份装文件,一份开标现场检查)
C.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本公司信用记录(打印后,原件投标单位盖章)
D.货运车行驶证复印件和冷链车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E.服务承诺(见附件三格式)
F.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G.售货机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报价文件(见附件一格式)
A.报价表
(二)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请仔细阅读)
竞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当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 “资格文件”、 “报价文件”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或法人亲笔签字。
八、废标
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二)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三)不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名、盖章的;
(四)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五)对同一标的出现多个竞标报价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流标情形
竞标当日,无合格竞标人报名将流标,并按规定重新招租。
十、评标方法
(一)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场由中标人、出租单位及监督部门在中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二)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增幅为1000元的整数倍。
(三)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无竞标人的,按规定重新招租。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日。
十二、合同保证金
(一)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二)缴纳时间: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到学校财政账户。
十三、签订租赁合同及合同备案
签订中标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出租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一式四份,送区教委、区国资委各一份备案。
十四、其他
(一)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进入招租现场开标室后,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严重扰乱开标秩序的;
2.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4.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5.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签署中标确认书的;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需缴纳全部款项的。
6.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招租的,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租。
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若需要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的重新招租。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8.竞标当日,竞标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开标会现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9.服从、配合出租方对于消防、防火、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理。
10.能与出租方积极协商,合理解决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1.承租方在经营管理中,若与出租方出现有关联性的经营业务,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学校将协同区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检查。若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服务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重庆市旅游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70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139*****813
附件一:
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报价表
项目名称:
姓名(单位名称) | 委托代理人 | 竞租标的 | 报价金额 (元/组/年) |
大 写(单价) |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
填表须知:
竞标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 系 (竞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的 (竞价项目名称)的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次竞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竞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三:
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
入场交易竞标承诺书
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我(单位)认真研读了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参与本次竞标。为此,我(单位)承诺: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接受你单位公布的《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招租公告、招租文件及所有补遗公告(如有)、《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并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违反该规定的,我方自愿按以上规定条款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我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我方将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于竞标成功后的规定时间内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如我方不按中标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和成交结果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意没收竞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6.我方承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配送时间,穿戴整洁,文明配送,文明经营,承诺在规定校区不售卖高糖、高脂、高热饮品、蛋糕、面包、零食等食品。
7.我方承诺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售价不高于同类院校小卖部的价格或参考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商店的价格。
特此承诺
竞标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大渡口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动售货柜投放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及地址 | 标的地址 | 数量 (组) | 合同金额 (元/组/年) | 合同期限(年) |
1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大渡口区春晖路70号 | 5 | 2 |
第二条 月租金 ,季租金 。该费用不包含电费;签订合同后,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3日内交付给出租单位。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租赁期内,学校对中标人进行监督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合同可续签一年。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合理使用校舍及自动售货柜水电等配套设施,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合同保证金*****.00元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给甲方,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甲方检查现场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将自动售货柜摆放场地交还甲方,甲方将合同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自动售货柜。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场地及设备运行必需的强弱电,并为设备的运输、安装、检修及运行提供必要支持。
2、甲方协助乙方监督设备的正常性,如甲方人员发现乙方设备损坏及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的维修工作提供便利。
3、甲方为乙方设备运输、检修及配货车辆进出场提供便利。
4、甲方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协调配合硬件及软件公司,完成设备与校园卡的对接、调试及运行,乙方需全力配合与支持。
5、协助乙方进行设备安全管理,如发现可能或正在进行设备损坏的事项进行,应及时制止并通知乙方。
6、甲方有权对乙方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进行监督,如乙方销售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品种。
7、甲方指定各个校区的后勤部门负责人对乙方对接日常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本协议自动售货机的购买及日常运行维护。
2、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位置投自动售货机。
3、乙方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检修、补货等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根据设备运行和甲方学生使用的实际情况,应甲方要求,乙方应调整自动售货机的种类、所售商品的种类。
5、乙方自动售货机所售商品以密封包装食品(包括袋装副食品、瓶装饮料等)为主,具体由乙方根据销售情况自行确定,不得售卖高糖、高脂、高热饮品、蛋糕、面包、零食等食品,但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商品质量安全标准,以一线品牌为主。
乙方负责与市场监管单位备案,负责食品安全相关的一切责任,因所售食品引发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售价不高于同类院校小卖部的价格或参考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商店的价格。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规范取电,确保使用安全。
7、乙方指定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为对接人,本人签字即代表乙方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平时双方往来文件等)。
第七条 自动售货机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盈亏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将承租的自动售货柜布展权利全部或者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3、乙方所欠电费等费用达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及以上;
4、甲方日常巡查发现乙方销售过期食品、饮料、奶制品等,或者乙方不服从学校的管理,不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等;
5、乙方违法经营,被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较严重的行政处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延迟交付自动售货柜布展地点 个月及以上;
2、甲方不配合乙方及时安装电力、照明等事项或者不提供乙方进出校园便利 个月及以上;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或补充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肆份,租赁双方、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各一份。经过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标项目名称 | ||||||
交款单位信息 | 名称 | |||||
户名 | ||||||
账号 | ||||||
开户行 | ||||||
保证金缴纳信息 | 缴纳金额(元) | 缴纳日期 | ||||
退还理由 (在正确选项后打“√”) | 未投标 | 未中标 | 已缴纳履约 保证金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日期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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