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圩镇周边风貌提升项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新龙镇圩镇周边风貌提升项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广东海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新龙镇圩镇周边风貌提升项目施工内容的招标工作,概况如下:

一、工程名称:新龙镇圩镇周边风貌提升项目

二、招标单位(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66*****96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新龙镇圩镇周边风貌提升项目,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准。

五、最高投标限价:*******.47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信用良好,不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使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且具备使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还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布本公告后我司将向至少3家符合上述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函,随后将安排愿意参与本工程竞标的受邀投标人按下述时间进行投标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0日及3月21日09:00至17:00。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如下: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3月28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述时间安排有变化的可能性,以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九、本公告在()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边风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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