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街道购买房屋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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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街道购买房屋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Z-2024GK-01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阳街道购买房屋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阳街道购买房屋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阳街道购买房屋安全技术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磋商响应供应
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均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报价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
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
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的,无需再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
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
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
(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
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
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
件(或截图)。
※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
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
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
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
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9-2 号信息大厦 15 楼 15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9-2 号信息大厦 15 楼 1501
七、其他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针对经营性自建房、存量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存量 C 级危房、存量 D 级危房,完成外业验证
及协助开展隐患整治。
重点复核历年排查过程中判定为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包括现状已整改的房屋)。
农房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对农村自建房进行排查统计建档(一户一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
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
组建应急值班队伍,加强法定节假日和台风、暴雨异常天气巡查力度。
区和街道下达的关于房屋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其他任务。
2、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 253 号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592-6889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9-2 号信息大厦 15 楼 1503
联 系 人: 李芬
电 话: 180500296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外包 房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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