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麒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其他-项目名称: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两路两侧路灯维护及安全标识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麒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其他-项目名称: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两路两侧路灯维护及安全标识项目

公开选取公告详情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麒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其他
项目编号:******-2937-7597
项目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麒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两路两侧路灯维护及安全标识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两路两侧路灯维护及安全标识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项目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 4.项目概况: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麒麟村两路两侧路灯维护及安全标识项目的相关制作服务。 5.服务金额:*****元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自筹
服务类型:其他
服务事项:其他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六、其它要求 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旧馆街道麒麟村
备选机构数:0
项目业主联系人:杨建强(村工作人员)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7*****635
发布时间:2024-03-18 15:56:26
附件下载:
中共湖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备案:浙ICP备********号-2 330*****004556" target="_blank">浙公网安备 330*****004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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