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臭剂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除臭剂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环境卫生所(采购人)委托,拟对除臭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LJS-CG(2024)0002(2)
2.采购项目名称:除臭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泸州市环境卫生所
4.采购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即泸州市环境卫生所除臭剂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4年03月19日9:00至2024年0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获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报名费缴纳成功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09:00: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2日09:00:0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康城国际酒店四楼)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环境卫生所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石马沟巷11号2栋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
采购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五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30-*******
标签: 除臭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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