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关于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征信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热心关注社会管理;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监督;

(五)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代表等作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选聘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人员由市司法局把关;

(二)市级各单位推荐人员及个人申请人员直接报市司法局;

(三)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在韩城市政府网站下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应聘人员经市司法局审核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并颁发聘书。

四、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反映全市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现场制止和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向监督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三)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受市政府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专题调研。

五、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

(三)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工作;

(四)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名额分配

全市共聘任30名,每个单位推荐1-2名。

七、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报名截至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

电话:******* 邮箱:sfjzfxtjdk@163.com

附件:韩城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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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执法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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