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关于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市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征信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热心关注社会管理;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监督;
(五)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代表等作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选聘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人员由市司法局把关;
(二)市级各单位推荐人员及个人申请人员直接报市司法局;
(三)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在韩城市政府网站下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应聘人员经市司法局审核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并颁发聘书。
四、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反映全市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现场制止和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向监督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三)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受市政府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专题调研。
五、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
(三)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工作;
(四)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名额分配
全市共聘任30名,每个单位推荐1-2名。
七、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报名截至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
电话:******* 邮箱:sfjzfxtjdk@163.com
附件:韩城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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