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沿用

关于印发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沿用

各农综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631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县近年来稻谷补贴实际工作经验,经研究,完善制定了《舒城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3年7月27日

舒城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双季稻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5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历年来稻谷补贴实际工作经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稻谷补贴意义

稻谷是我国最大的口粮品种,涉及农户多、地域广。实施稻谷补贴,是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发挥市场配制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调整粮食生产种植结构,加快形成优质优价价格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质量兴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稻谷补贴实施内容

稻谷补贴实施内容为稻谷生产者补贴。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县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合法经营权)上稻谷实际种植者(即实际投入生产资料并承担风险的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了补贴归属流出方(农民)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流转后再行转包的,转出方(俗称“田贩子”)不得享受稻谷补贴,应由实际种植者享受补贴。

2、补贴依据。以实际种植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包括2023年全县范围内早稻、一季稻(单晚)和双晚实际播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水库消落区种植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稻谷种植面积。

3、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的稻谷补贴资金,按各乡镇上报符合条件的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全县按统一的补贴标准执行。

4、补贴方式。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等工作基础,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双季稻、再生稻专项补贴

为支持我县早稻、双季晚稻以及再生稻生产,2023年省财政下达332万元用于支持早稻、双晚、再生稻生产,通过种植补贴引导扩大双季稻、再生稻生产,提高稻谷复种指数,增加稻谷种植面积。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双季稻、再生稻的实际种植者。

2、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的双季稻专项补贴资金,按各乡镇上报符合条件的双季稻、再生稻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全县按统一的补贴标准执行。

3、有关要求。为确保再生稻二茬避开“寒露风”不利影响,能够安全齐穗并成熟。9月30日前,黄熟时农综中心负责组织验收,并签字负责,验收合格补贴资金方可打卡发放。验收时注意把两关:一是把头茬收割时间关。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选择早熟品种,收割时间不迟于8月25日,收割时请种植户用自带时间和坐标的相机拍照留存备查。二是把技术质量关。头茬稻收割时留茬高度不低30CM,稻桩尽量保留整齐,田间杂草清理干净,上足肥料,二茬稻亩产长势良好,预测亩产量不低于150公斤,未达要求不予申报补贴,否则视为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处理。

四、稻谷补贴申报程序

1、稻谷生产者补贴申报程序。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申报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乡镇对村申报的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后再统计上报。种粮大户申报种植面积时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转包合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号或银行账号等发放清册所必须的相关信息。对新增种粮大户在申报阶段要严格把关,必须提供详实资料,申报对象与实际打卡对象必须一致。

2、双季稻、再生稻补贴申报程序。双季稻、再生稻补贴由各乡镇、开发区组织面积申报、内容审核、现场核查核实。

3、有关规定。再生稻补贴不得与双季稻补贴重复享受。

五、补贴工作有关要求

1、严格政策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高度重视稻谷补贴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县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政策落实,补贴对象要真实,补贴面积要精确,补贴范围要精准。对各村上报的补贴对象和面积,乡镇(开发区)要做好统计审核和现场核实工作。各乡镇(开发区)上报表格时需有乡镇(开发区)负责人签字。《舒城县2023年度稻谷补贴到户清册》(附件2)的电子档需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稻谷补贴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群发信息、网络、微信、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政策执行的满意度。

3、明确责任分工。各农综中心(开发区农村局)会同乡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所在乡镇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工作,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并根据补贴到户清册在惠农“一卡通”系统中录入有关补贴信息;乡镇财政所负责惠农“一卡通”系统补贴基础信息动态更新、补贴基础数据初审和上传。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全县补贴面积审核统计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

4、明确时间节点。各乡镇要在8月2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面积的统计造册、审核、公示工作,8月25日前各乡镇完成相关审核验收,8月30日前完成补贴上报工作,各乡镇要将面积统计表及到户清册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9月8前完成补贴清册上传,9月18日前完成资金的打卡发放,双季稻、再生稻专项补贴待乡镇核查核实后打卡发放。

5、加强档案管理。各农综中心要切实加强惠农补贴有关的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内容有农户土地承包(确权)到户清册档案、土地流转合同(转包合同)档案以及符合条件的补贴到户面积清册、公开公示资料、核查核实资料等。

6、严格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惠农补贴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发放管理是否规范、政策落实是否有偏差、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落实惠农补贴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者以及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舒城县2023年度稻谷补贴面积统计表

2.舒城县2023年稻谷补贴面积到户清册

3.舒城县2023年双季稻、再生稻专项补贴面积统计表

附件1

舒城县2023年度稻谷补贴面积统计表

上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单位:人、亩、元

基本信息

稻谷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备注

乡镇

村别

组数

户数

农业人口数

确权面积

合计

早稻

一季稻(单晚)

双晚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乡镇负责人:

附件2

舒城县2023年度稻谷补贴到户清册

               统计时间:2023年  月  日              单位:亩、元

村别

组别

姓名

耕地来源(亩)

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

金额

身份证号

一卡通账号

备注

自家承包地

从村或户流转

从别人手

中转包

合计

早稻

一季稻(单晚)

双晚

合计

。 填表人:                           审核人:

附表3            

舒城县 2023年双季稻、再生稻专项补贴面积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种植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备注

早稻

双晚

再生稻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乡镇分管负责人: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稻谷补贴工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