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季度石化厂芳烃(废碱)用破乳剂/助凝剂/絮凝剂招标公告

2016年2季度石化厂芳烃(废碱)用破乳剂/助凝剂/絮凝剂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ZS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破乳剂110吨、助凝剂120吨、絮凝剂100吨
使用功能:生产原料
技术标准:执行技术协议
质量要求:执行技术协议
服务:供货单位负责送货至兰州石化公司指定库房
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①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该产品供应商准入有效资质;②通过兰州石化公司该产品工业试验且满足生产装置使用要求;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5-0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5-13 17:00:00.0
1、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向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以电子文本方式发放。2、潜在投标人需全部满足本公告(ZB2016HG-146)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且填写《投标人确认函》(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为word文档)。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持本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和《投标人确认函》在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若无法到达现场领取的,可将填写完整的《投标人确认函》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招标人。《投标人确认函》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文本方式发放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333室。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6-09 09: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109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3、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账,将导致投标无效)。转账、电汇备注栏请注明 “兰州石化公司2016年2季度石化厂芳烃(废碱)用破乳剂/助凝剂/絮凝剂公开招标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此款项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号转出。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四科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6-02 09:30:00.0 开标地点: 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109会议室
地址: 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 邮编: 730060
联系人: 王刚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wanggang3@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7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芳烃 絮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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