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关于医院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都江堰市精神卫生中心(都江堰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医院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空调维修服务

采购编号:DSY-CG-*******

采购方式:议价

公告类型:对外公开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24年3月19日 到2024年3月21日

项目包个数:1个;

一、技术服务要求:

分体式空调单项维修最高限价一览表

维修名称

型号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单位:元)

更换压缩机

1P

1

1020

1.5P

1

1258

2P

1

1695

3P

1

2200

更换四通阀

1P

1

378

1.5P

1

555

2P

1

696

3P

1

797

更换电脑板

1P

1

340

1.5P

1

360

2P

1

390

3P

1

440

更换启动器

1P

1

148

1.5P

1

190

2P

1

220

3P

1

260

加氟利昂

1P

1

206

1.5P

1

240

2P

1

275

3P

1

290

合计



*****

备注:以上为单项维修最高限价为单次维修品目包干价,含材料费、人工费、辅料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以最后报价的单价为结算标准,根据实际使用数量金额据实结算。

二、商务要求:

1、具备分体式空调维修维护的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提供空调维修服务时,应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具体安排;

3、供应商在提供空调维修维护的过程中,发生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服务期限:1年;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如有需提供)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报名须知: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03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 在 都江堰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门诊大厅西药房旁)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承诺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一次性报价单(详见附件);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备注:1、采购资格不得转让,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如本次采购报名或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则进行二次挂网。

3、提交资料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须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

4、议价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采购地点:都江堰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门诊大厅西药房旁)

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028-********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申明函.doc

附件3-一次性报价单.doc




标签: 空调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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