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603破1号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机构

2024川0603破1号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机构




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2023)川06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希望太平洋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川0603破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担任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高效推进希望太平洋公司破产程序进程,经报旌阳区人民法院及本案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希望太平洋公司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47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工艺品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气球广告除外);票务代理;会议服务;场地租赁;餐饮服务(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已接管了债务人的相关财务资料,主要包括2016年至2023年会计凭证、2016年至2021年及2022年度和2023年1月至10月审计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范围

根据调查,债务人在各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后及决定停业清算后,债务人日常收支由其股东四川省电影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代收代付,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4年1月8日,合计付款582,985.84元,合计收款539,429.51元,余43,556.33元。

1.以债务人现有财务资料及债务人股东四川省电影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料,对“代收代付”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以破产清算受理日为基准日,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驻场办公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暑袜南街29号1栋1-3层。

2.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按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3.审计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并出具审计意见;

4.审计股东是否有侵占企业资产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5.在管理人履行职务过程中,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等)。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审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2.报名审计机构已入选人民法院备案或认可的审计机构备选名册。

3.报名审计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报名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参选文件编写

报名审计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一式一份)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审计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审计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3.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财务审计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财务审计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服务承诺等)。

4.报价函(包括如下内容:认可审计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债务人,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时间,报价函应载明本项目的审计咨询费用最高上限)。

最高报价不得超过1.6万元。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必须明确,不能具有不确定性。

5.审计机构从事破产案件审计工作及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审计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6.审计机构人民法院认可的审计机构备选名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专业人员(审计师)名单及简历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8.参选文件所需其他附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的书面文件。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11:00时前报名,提交完整参选文件(密封装订)。

2.递送方式: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参选文件(提交前请先联系管理人)。

3.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何律师

联系方式:159 2846 9321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47号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的委托人为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审计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希望太平洋公司,审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由管理人报法院后安排支付时间。

2.参选机构低于两家的,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自动废止,管理人将另行重新组织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标方式

1.开标时间: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期后及时开标,开标过程管理人将制作开标笔录并同步进行录音录像。

2.评分标准

管理人将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评选,从审计资质、人员资质、人员配备、工作方案、报告完成时限、审计报价、从事破产案件审计业绩等方面对参选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最终确定审计机构。

3.比选结果管理人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中标审计机构,其他参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八、签订合同及工作要求

1.中标审计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团队组建并进场开展工作,并在1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中标审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标审计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审计合同为准。

3.如中标审计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报价函载明的成交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管理人(何律师,联系电话:159 2846 9321)。

特此公告!

德阳希望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标签: 公开比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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