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网点新风排风系统设备选型入围招标公告
营业网点新风排风系统设备选型入围招标公告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网点新风排风系统设备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网点新风排风系统设备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CS202*****012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选型需求
(1)选型产品
为满足营业网点所需的网点新风和排风系统设备,采购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营业网点新风排风系统设备进行选型,具体产品明细及技术详细需求详见《新排风系统设备明细表》。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2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入围资格。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入围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采购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云南省全省范围内供货。
入围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3家。在入围有效期内,根据单个网点产品配置清单,由入围供应商根据入围时所报的产品明细单价进行组价,选取组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供货商。
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4家,则项目重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完毕。
质保期:3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400平米以下网点:8.7万元(不含增值税)/网点;400平米以上网点:12.4万元(不含增值税)/网点,单个网点配置设备参考数量详见附件2-3《报价参考模型》,《报价参考模型》中的设备、材料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入围期内网点实际配置数量及结算依据。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3名投标人为拟入围供应商。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供应商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或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订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3.供应商所投设备(全热交换器)必须全部为同一品牌。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未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10.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本项目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②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邮购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获取招标文件。
(2)邮购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先发邮件至*********@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汇款账号信息,收到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 价:400.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cszx.cn)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项目说明会
不组织。
八、踏勘
不组织。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1-********,0871-********
举报邮箱:zhjbbl100@163.com
信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邮 编:******
联系人:何侃、赵连杰、高国安
电子函件:*********@qq.com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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