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青阳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
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青阳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对青阳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拟采取邀请投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三、项目内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等,相关成果质量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合格。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叁万陆仟肆佰元整(¥*****.00元)。
五、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本次邀请的响应企业为:池州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池州市盛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丰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泰实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2024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501号,联系电话:0566-*******)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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