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鉴于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协商选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从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详见附件1)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1家评估机构,作为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摇号过程与结果将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具体摇号安排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3月25日 上午10:00
二、摇号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大厦A栋20楼会议室
三、摇号程序及规则
详见附件2
联系人:吴其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银岭路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2.摇号程序及规则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3月18日
标签: 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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