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洗涤服务采购
项目公告
为提升司法形象,金堂县人民法院拟对我院干警(含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值班备勤室用品及其他用品洗涤服务实施采购。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方:金堂县人民法院
3. 项目标的:洗涤服务
4. 项目预算(控制价):27.6万元。
5. 采购方式: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带★号的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满足)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3月21日16点30分截止。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提供2023年6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
3. 提供2023年6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 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监察室办公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递交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干警(含司法警察)制服、法袍、值班备勤室床上用品及其他用品洗涤服务
(二)服务要求
洗涤清单
序号 | 种类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阶(元) | 备注 |
1 | 夏季制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16 | 干警、辅助人员 |
2 | 春秋制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18 | 干警、辅助人员 |
3 | 冬季制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30 | 干警、辅助人员 |
4 | 长袖白衬衣 | 件 | 10 | 干警、辅助人员 |
5 | 法袍 | 件 | 30 | 干警、辅助人员 |
6 | 夏季法袍 | 件 | 20 | 干警、辅助人员 |
7 | 冬季防寒大衣 | 件 | 30 | 干警、辅助人员 |
8 | 呢子大衣 | 件 | 35 | 干警、辅助人员 |
9 | 春秋常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18 | 司法警察 |
10 | 冬常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30 | 司法警察 |
11 | 夏季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16 | 司法警察 |
12 | 冬季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30 | 司法警察 |
13 | 春秋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 套 | 18 | 司法警察 |
14 | 枕套 | 件 | 3 | 值班备勤室用品 |
15 | 床单 | 件 | 8 | 值班备勤室用品 |
16 | 被套 | 件 | 10 | 值班备勤室用品 |
17 | 椅套 | 件 | 4 | 其他用品 |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洗涤要求
洗涤后的衣物应达到《洗染业服务质量规定SB/T *****-2011》的标准,保证所有衣物无残留药剂、洗涤剂、不变形、不伤害衣物,供应商清洗质量至少应达到洗染业98%的行业洗净率标准,如出现未洗净的,应无条件返洗。
2.供应商所用的干洗设备及干洗药水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国家行业要求。向采购人每月出具一次购买药水证明材料,如购买清单、发票等。
3.供应商列明本项目所使用的洗涤剂、干洗机、熨烫设备等品牌、型号、规格。
4.各类不同质地的衣服或其他纺织品洗涤后,衣物各部位(上衣领子、前胸、下摆、袖口、袋口、袋盖、两肩及背部为着重点;下装以膝盖、臀部及裤脚为着重点)或其他纺织品洗净后不串色、不搭色、不花绺、不起毛。
5.洗涤后的衣物或其他纺织品应整洁、柔顺。
6.衣物或其他纺织品上无明显的干洗剂气味。
7.纽扣、夹里及衣物的其他附件及饰物等,不受损坏或变形。
8.衣物及其他纺织品不变色、不变形。
9.洗涤的衣物不得与感染性织物共同洗涤。
10.春秋、冬制服(含上下装)、冬执勤服上下装(含上下装)、冬季防寒大衣、呢子大衣必须要求干洗,其余衣物进行水洗。
(四)熨烫服务要求
1.衣物或其他纺织品应平整、无皱折、保持原有式样。
2.上装平整、挺括、不走形、衣服符合原式样要求。
3.后背平整,无皱折、无扣印,肩部自然圆滑,袋盖平整、服贴无熨痕。
4.下装缝对正,两边平整无褶皱,裤线挺直与腰部褶连通,脚边整齐,裤门襟平直无拉链印。
5.纺织物走线处自然圆滑,服帖且无明显熨烫痕迹。
(五)收发要求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办公场所指定区域、时间收发衣物,接件后当日取走,于三个自然日内送回。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洗涤服务要求,如未能达到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当对该项不符合要求的衣物进行赔偿。
2.对穿着已久的衣物,其领、袖口、肘部、裤脚、臀部等部位磨损较重而未破裂者,供应商应主动向洗衣人说明,并请洗衣人在收衣小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将衣物按照服务要求进行洗涤、熨烫。
3.对使用已久的纺织物,其线缝、拉链等部位磨损较重而未破裂者,供应商应主动向洗衣人说明,并请洗衣人在收衣小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将纺织物按照服务要求进行洗涤、熨烫。
4.供应商在洗涤衣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衣物及纺织物遗失的;洗涤方式不当造成送来洗涤的衣物或者纺织品严重缩水、损坏、串色、变形、破洞、熨烫烧焦的,就衣物价值经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七)安全服务要求(供应商须针对以下3 点单独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对洗涤清洁服务有可能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进行承诺,坚决杜绝洗涤服务导致衣物及纺织物丢失、错发、更换外借、等情况发生。供应商应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接件时进行检查登记,且由洗衣人签字确认,如因接件不仔细、洗涤服务不规范、保管、发送不严格等原因造成衣物及纺织物损坏时,供应商应先行修复到外观看不出来有瑕疵为止且采购人在支付款项时扣除该次洗涤费作为赔偿。如遇无法修复情况,双方应就损坏衣物价值协商进行赔偿。
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信用、信誉不合格等情况,若出现人员安全事故、信用、信誉等行政处罚,采购人有权停止给付供应商洗涤费用,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污物、废物排放等,必须按照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要求处置,且采购人免责。
三、商务要求
(一)人员确定:采购人每月核定一次洗涤人数,未在采购单位当月洗涤名单内的,供应商当月应停止对其提供洗涤服务。
(二)费用计算: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每位送洗人单人实际使用金额,并将每月使用费用明细等原始凭证交采购人确认。
(三)计费周期:合同签订当月起为期3个月为一个计费周期。
(四)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每季度洗涤完成且考核完成,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符合规定的票据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服务期:服务期限两年。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10 日内组织验收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供应商的考核得分将作为该季度结算的重要依据。采购人每季度按照扣分标准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制作《季度考核通报》,通报同时告知供应商。
(二)扣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 扣分标准 | 分数 |
1 | 采购人所洗物品,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供应商未在指定收衣处专人收衣及派车辆专人前往指定部门一次扣2 分 上门收衣 | 一次扣2 分 |
2 | 未按采购人规定干洗 | 一次扣5分 |
3 | 出现送洗衣物丢失等情况 | 一次扣10 分 |
4 | 供应商人员工作服务态度考核 | 供应商人员工作服务态度恶劣,一次扣2分;出现骂人、打人等恶劣情况,一次扣5-10分。 |
5 | 因洗衣不及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受到投诉的次数 | 每发生一次投诉,扣2 分 |
(三)考核结果
1、每季度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该季度费用。
2.每季度考核分数85分(不含)以下,视为不及格,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每季度考核分数85分(不含)以下,采购人有权下浮一定比例支付该月费用。支付费用下浮比例具体为:(1)季度考核80-84分,按照90%比例支付该月费用。(2)季度考核75-79分,按照80%比例支付该月费用。(3)季度考核75(不含)以下,按照50%比例支付该月费用。3.供应商一年内两次季度考核75分(不含)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追究违约责任。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
1. 本比选公告第四条中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 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报价单。
(二)其他要求
1. 报名的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
2.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一份;
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8日
标签: 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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