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事后公示

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事后公示

根据《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完工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9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香园等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工程地点

石炭沟村、香园村

三、项目实施结果

清理垃圾、钢丝围网两大部分;其中:香园村清理垃圾2000 立方,钢丝围网339米;石炭沟村清理垃圾2410立方。

四、 项目验收结果

经验收,完成清理垃圾、钢丝围网两大部分。

五、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重庆渝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融泰建设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宁夏富瑞达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资金情况

合同价******.14元,审定金额:******.18元,截至2024年2月1日,累计完成投资******.18元。

七、工期情况

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9日,验收时间:2023年12月4日,审定时间:2023年12月20日,财务决算时间:2024年2月2日。

八、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功能,实现村容整洁,家园美好的目标要求,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响应乡村振兴战略。

监督电话:0953-*******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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