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1破2号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黔01破2号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盘江力博破管字12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于2024年1月30日作出(2024)黔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力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年2月7日作出(2024)黔01破2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恒正信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需要选聘评估机构对盘江力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管理人现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07月11日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法定代表人:马新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50******Q。营业期限:2012年07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540.8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带式输送机及煤矿装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电气控制系统的生产和销售;一般性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配件销售及技术服务;相关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非标设计、生产和销售;机电安装工程,机电维修;矿山工程施工;钢结构、网架、屋面的设计及安装;销售:液体粘性软起动装置、自冷盘式制动装置、液压拉紧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环保设备制造、加工、销售。
二、工作内容
对盘江力博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盘江力博公司的机械设备、办公家具、半成品、产成品(详见附件清单),废钢材等并就单个资产出具评估价值。对盘江力博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盘江力博公司模拟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2. 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说明、解释,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 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的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评审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竞争者,在2024年3月21日上午10:3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资料(联系人:周律师,联系电话:180*****372,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7栋12楼18号),管理人在报名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二)获选机构的确定
1.初审
报名期满,管理人将名单报送人民法院外委办及破产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数超过3家,管理人将通过法院摇号选定三家备选机构,并根据以下评分规则从中择优选定一家机构;报名数为3家以下的,管理人直接根据评分规则从中择优选定一家机构。
2.综合评分
如三家以上机构报名,管理人根据贵阳中院摇号结果,从摇号确定的三家参选机构中根据资质、经验、费用报价、服务期间及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如报名机构不足三家则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一家机构。
3.获选机构的确定
管理人根据评分排名情形,推荐选定排名靠前的机构,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后,由管理人与获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四、工作时间
评估获选机构应在2024年3月28日之前完成工作并出具报告。
五、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2021 年1月30日以来,竞选机构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现场工作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类似企业的评估事务优先。
六、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竞选文件的编写
1.竞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竞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全部文件应一式两份进行提交;
3.竞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竞标文件的内容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盘江力博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主体资格介绍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记录;
3.2021年1月30日以来,竞选机构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有关业绩资料;
6.项目工作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参与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7.项目报价函,包括本次评估报价(含餐饮、住宿、差旅、税费等全部费用)。
8.对工作时间的承诺;
9.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原件)。
七、特别说明
1.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2.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或管理人确定的竞选机构未取得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的,管理人有权不与参选单位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3.如果参选单位仅有一家,且资质符合要求,管理人报人民法院许可后有权确认其为中选单位。
4.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盘江力博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5.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6.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力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标签: 公开选聘评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