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吉林松原查干湖民用机场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吉林省松原查干湖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5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松原查干湖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吉林省和松原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松原查干湖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吉林松原查干湖民用机场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XBMH2016-098 2.3招标范围: 航站楼安检设备:行李用双通道X光安检机、行李用单通道X光安检机、旅客用单通道X光安检机、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液态安检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防爆罐(带防爆毯); 货运安检设备:货运用X光安检机(中型)、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爆炸物探测仪、防爆罐(带防爆毯); 监护用房安检设备:旅客用X光机、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简易车底检查仪、防爆罐(带防爆毯); 安检家具:安检柜台、不锈钢开包台。 2.4交货地点:松原查干湖民用机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买方通知60日历天内 安装期:交货后2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安检设备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且同一品牌安检设备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投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简易车底检查仪除外)。 3.2拟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拟供行李用双通道X光安检机、行李用单通道X光安检机、旅客单通道X光安检机、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货运用X光安检机、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须具有必须具有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鉴定报告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供安检设备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供货及安装业绩。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鉴定报告及《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拟供安检设备国内民用机场供货及安装业绩、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格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1日14:00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王娟芳 、李栋 电 话:***-********-****、8030 传 真:***-********-**** 电 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 址:www.xbmhzb.com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2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