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畜牧总站关于适度规模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还田部分委托服务的采购公告
云南省畜牧总站关于适度规模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还田部分委托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及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畜牧总站将对适度规模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还田部分)进行委托服务询价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适度规模肉牛养殖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云南省畜牧总站。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共3万元。
(五)服务要求:
1.肉牛存栏50—100头;
2.具有试验田5—8亩;
3.具有完善的喷灌系统;
4.供应商牛场设施装备配套率应达到100%;
5.具备良好的粪污治理试验条件;
6.取得完备的环保、水资源等行政许可手续。
二、供应商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回执每页加盖公章,自行密封后于2024年3月22日18:00前送至云南省畜牧总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4楼1404室)。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云南省畜牧总站与询价采购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王秋燕,0871-********
云南省畜牧总站
2024年3月18日
(拟稿人:王秋燕 审核人:夏海晶)
标签: 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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