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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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项目现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50.00

5000

1

2024年度,具体开始配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50万元及以上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ljgc.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同步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ljgc.com/)上查看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 3 月18日至2024年 3 月20日。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与资格不能转让),由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 8 巷宏达大厦 7 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3 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3 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目(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660)*******

地 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8 巷宏达大厦 7 楼

(二)采购人: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0660)*******

地 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484号

2024年 3 月18日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标签: 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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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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